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中每个阶段都需要刑事律师的参与,那么对于在审判期间刑事案件律师接见在押被告人都需要哪些手续,你了解多少?今天就让西安刑事律师为我们科普一下!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三十一条 在审判阶段在押被告人聘请律师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律师办理在押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二条 在审判阶段律师作为在押被告人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
第三十三条 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应向看守所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三十四条 在本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时,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上述就是审判期间刑事案件律师接见在押被告人所需的一些手续和相关规定,如果大家有刑法上面的相关问题或律师委托可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