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许多律师都曾被提到过“为何要坚持做刑事辩护律师?”。不仅仅不易有稳定的客户,与此同时便是在受害人眼中,有一些陕西刑事律师是在为“坏人”讲话(这不仅仅是对律师的误会,也是对法律法规的误会)。因此刑事律师事务所为何要坚持做刑事辩护律师?
在很多人看来,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越严厉越好。我们看网上一些热点案件下面的评论,会看到许多诸如“就应该拉出去枪毙”、“还是判得太轻了”这样的话,也会有人把矛头直指辩护律师“明明便是一个坏人,你却巧舌如簧地为其脱罪”,在很多人眼中,刑事辩护律师非好人。
人们很容易愤怒,似乎愤怒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旦遇到坏人坏事,恨不得就地正法,好像多啰嗦便是对犯罪的纵容。然而无数次剧情反转的热点事件,不停地给我们当头棒喝。
在那些被纠正的冤案里,受伤的不仅仅是无辜的被告人,还有被害者的家人。他们曾经以为司法惩罚了罪犯,多年后生活原本已归于平静,却发现原来法院判错了,无辜者却替坏人背了黑锅,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法规设立辩护人这一法律法规角色,便是为了保证控辩平衡。为了防止冤案,必须引进一种力量,以防范侦查中的非法取证,对抗检察官的刑事指控,保证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
律师在法庭上的全部言论,依据的全部都是法律法规和证据。辩护的任务也并没有要否认对犯罪的揭露、证实与惩罚,只是要否认错误的指控及其追诉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使侦查、起诉这些公权力能够正确的行使,使审判建立在兼听则明的基础之上。